近日,欧盟发布2021/1099 号修订案,此次主要修订内容宣布:自2021年7月26日起,脱氧熊果苷【4-[(四氢-2H-吡喃-2-基)氧基]苯酚】禁止用于化妆品。
熊果苷属氢醌甘化合物,熊果苷有两种差向异构体,即α和β型。市场销售熊果苷多为β-熊果苷。β-熊果苷美白祛斑的作用机理是可逆抑制黑素体氨酪酸酶的活性,从而减少皮肤色素沉积,祛除色斑和雀斑,同时还有润肤、愈创、杀菌和协同抗炎等作用,主要用于化妆品中。
至于脱氧熊果苷,有研究表明,脱氧熊果苷抗黑色素的效用是α-熊果苷的38.5倍,β-熊果苷的350倍,但实际上,关于脱氧熊果苷的安全性的讨论早在多年前便已经开始了,因此至今在化妆品之中这一成分并未得以大规模的应用。所以现在大多数护肤品之中使用的都是成本相对低、安全性相对可控的β-熊果苷。
熊果苷和脱氧熊果苷都是肤色调节剂,其中脱氧熊果苷是热门美白剂(熊果苷的衍生物)。熊果苷是热门的美白成分,但脱氧熊果苷在配方中不稳定,尤其不耐热,可能在保质期内降解出氢醌。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认为该物质以3%浓度用于面霜产品是不安全的。
基于SCCS的意见,欧盟委员会认为脱氧熊果苷应该在化妆品中禁用,因此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II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新增第1657条款,自2021年7月26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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